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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8-09  阅读次数:1292) 【收藏】 【打印】 【关闭】

苏教职函〔2019〕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全面推进我省现代学徒制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校一并贯彻执行。

一、把握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实现现代学徒制覆盖所有职业院校、覆盖所有主干专业、覆盖区域主要产业,不断健全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二、落实重点任务

1.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校企双方招生招工一体化制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规范招生招工录取工作。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要签订三方学徒培养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学徒培养协议。完善学徒培养、激励、考核、评价制度。

2.完善标准体系。坚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双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参与现代学徒制企业的遴选标准,完善学校指导教师、企业师傅的资格认定标准,建立省、市、校级学校指导教师、企业师傅人才库。健全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专业教学、教材和实训条件建设等相关标准。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点率先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3.深化“三教”改革。推进双导师团队建设,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企业设立学徒指导岗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联合技术研发的双导师制度,完善双导师团队专业成长平台。统筹推进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校企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共同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及配套信息化资源。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等多样化培养模式,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4.优化实训条件。通过组合投融资、校企共建、园校共建等方式,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开放式、共享型、生产性现代学徒制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及其合作院校应率先建成现代学徒制实习实训基地。

5.注重质量监控。健全现代学徒制工作的过程管理,实行现代学徒制质量报告制度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将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作为省、市、校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发布。适时表彰一批现代学徒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我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现代学徒制工作的研究、咨询、推进、指导和管理等,统筹推进现代学徒制课程、教材、培训、考核等方面改革。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组建现代学徒制指导专家团队和若干协作推进组。各地要统筹制定现代学徒制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实施工作。职业院校要会同有关行业企业共同成立现代学徒制工作机构,负责现代学徒制具体实施,重点在“三教”改革和过程管理上寻求突破。

2.强化示范引领。以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为龙头,以省、市两级试点单位为骨干,分层有序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省级以上试点项目的遴选推荐、年度检查和验收总结工作。各试点单位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具有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工作模式和改革案例,以试点项目示范引领现代学徒制在省内全面推行。

3.强化考核激励。各地要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要求,争取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加大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合作企业和学校奖补力度。对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且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徒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对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相关职业教育创建项目遴选的参考依据。

4.强化宣传推广。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发和完善省现代学徒制管理服务平台。各地各校要加强现代学徒制宣传和推广工作,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现代学徒制支持政策、成功经验及本地本校工作进展,利用技能大赛、职教活动周和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学徒成长成才典型事迹,推广应用现代学徒制育人成果,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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